據尿碘檢測儀了解到,有關部門確實規定,高碘地區必須出售非碘鹽。實際上,就算是在一個家庭內部,人們對碘的需求也不一樣。而家庭之間的差別可能更大,終歸貧富差距客觀存在。拿海鮮當平常菜吃的人家還會缺碘嗎?
所以,將食鹽分為碘鹽和非碘鹽后放在一起出售,讓個人家庭根據實際情況購買才應該是“因地制宜、不多不少”吧? 除此,還可以因地設計,因地設計就是應當根據各個地區的自然界碘元素狀況、飲食 習慣實行有區別的碘鹽濃度,停止在碘充足地區和高碘地區供應碘鹽,持續維持居民的碘營養 狀態在安全的范圍內。
毋庸置疑,我國全民食鹽加碘政策的實行對于碘缺乏病的防治、提高中華民族的人口素質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,單純因為補碘之后出現甲狀腺疾病增加就否定這一政策是不可取的。然而,盲目補碘和過度補碘也是需要修正的。